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在2026年4月13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共青城磐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负责人陈南平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问题包括私募基金企业变更登记不及时、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信息、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未按合同约定运作、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未妥善保存基金资料以及不同投资者签订的合伙协议存在差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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