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证监局对严晓星、方焰飞、张亚静三人在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康股份)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三人合计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约1080万元。
经查,2024年10月25日盘后,华康股份公告了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24年7月19日,公开于2024年10月25日盘后。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三人分别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并控制账户交易“华康股份”股票,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严晓星被罚没合计约53.9万元;方焰飞被罚没合计约107.4万元;张亚静被罚没合计约1015.9万元
目前,北京证监局已向上述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方焰飞、张亚静曾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除对方焰飞部分意见予以采纳并酌情调整罚款金额外,对其他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
北京证监局责令张亚静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要求三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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