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冯朋朋和班可可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而受到处罚。
冯朋朋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信息,涉及某上市公司芯片订单,导致其获利119.83元。班可可则对该信息进行了改写,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获利173.7元。
经调查,冯朋朋的行为被认定为扰乱证券市场,依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冯朋朋被处以2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19.83元。班可可则被处以2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73.7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