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松井股份(688157)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凌云剑所持公司约0.36%的股份因与星帝公司合同纠纷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
2012年2月,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星帝企业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约定若星帝公司在2013年3月底前帮助松井成为X客户和Y客户的合格供应商,星帝公司有权以600万元购买松井实际控制人凌云剑所持2%股权,并无偿获得另外2%股权,合计4%股权。因星帝公司未能达成合同约定条件,双方未进行任何股权转让行为,也未签署任何股权转让文件。
2021年9月,星帝公司就该合同争议提起仲裁。2023年6月,仲裁庭作出裁决,驳回星帝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
2023年8月,星帝公司再次就同一服务合同争议提起仲裁。2024年12月,仲裁庭作出裁决:对凌云剑,裁决其向星帝公司支付赔偿金及自2022年3月10日起的逾期利息;对公司,驳回星帝公司全部仲裁请求,同时支持公司反请求,裁决星帝公司向公司支付部分律师费及反请求仲裁费。
近日,实际控制人告知公司,其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明确:为清偿债务,将对被执行人凌云剑持有的松井股份股票(约57万股,占公司约0.36%)进行拍卖、变卖。
2026年一季度,松井股份实现收入1.25亿元,归母净利润-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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