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武汉电话销售中心及责任人姜云因“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领罚——该电销中心被处以22万元罚款,姜云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此次涉事的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28亿元。
作为中国加入WTO后首批成立的合资寿险公司,其业务覆盖银行保险、健康保险、网电业务三大领域,其中健康保险占比超六成,高端医疗险市场份额长期位居行业前列。
而涉事的招商信诺人寿武汉电话销售中心则成立于2014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彭东,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光谷软件园,是其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核心分支机构之一。
回溯其违规轨迹可见,该电销中心的“欺骗投保人”违规行为具有明显的持续性,近八年间三次触发监管处罚。2017年11月,中国保监会出具《保监罚〔2017〕49号》处罚决定书,认定该中心在2015年电话销售业务中,存在销售人员向客户提供不实市场信息、夸大虚假陈述产品、对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作不实宣传,以及对产品销售门槛、价格变动作不实宣传、回避客户问题或未正确说明保险产品属性等行为。
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禁止性规定,最终该中心被罚款15万元,时任总经理文某因承担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隔近四年,2021年5月,陕西银保监局作出《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处罚决定,该中心因“欺骗投保人”再次被罚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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