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11月24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34号,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孔健涛、王坤明、蔡建成、潘皓琦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处罚的原因是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违反了多项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查明情况,孔健涛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坤明时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蔡建成和潘皓琦则担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他们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调了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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