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艾朝辉因内幕交易行为被处以250万元罚款。
经查,艾朝辉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联络接触。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艾朝辉控制使用账户组,买入相关公司股票540.82万股,买入金额2868.79万元。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卖出418.39万股,内幕信息公开后卖出122.43万股,交易共计亏损51.56万元。涉案交易资金归属于艾朝辉,交易决策由艾朝辉作出。
艾朝辉借用证券账户以及账户组资金变化、交易时间与艾朝辉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间基本吻合。涉案账户交易行为与平常交易习惯不同,存在突击、集中、放量买入异常。艾朝辉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