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管理私募基金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经理进行投资运作,且未与投资经理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该公司在投资运作中未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信息,以及未及时更新管理人信息。
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要求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如果逾期未改正,将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采取进一步措施。该公司如对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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