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辉因出借证券账户被责令改正并遭罚10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3864阅读 2025-11-24 18:30:1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在2025年11月24日发布的公告,陈泽辉因出借证券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在2025年11月24日发布的公告,陈泽辉因出借证券账户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经过调查,陈泽辉于2024年12月将其在华泰证券(601688)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出借给他人进行股票交易,累计买入相关股票104万股,买入金额557万元,累计卖出104万股,卖出金额562万元。

陈泽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出借证券账户的违法行为。根据其违法事实的性质与社会危害程度,广西监管局决定对陈泽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