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 泰康人寿云南分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警告并罚款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5511阅读 2026-04-03 16:52:33
根据云南金融监管局在2026年4月3日发布的公告,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及相关责...

根据云南金融监管局在2026年4月3日发布的公告,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行为受到处罚。

具体处罚内容包括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个人保险代理人严巍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责任人刘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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