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北交所官网公布了一则“关于对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显示2025年9月,北交所对东方证券(600958)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这已是该券商投行业务今年至少第三次被监管机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警示指向未明
在北交所的公示中,并未点名这一自律监管措施所指向的项目。
但《财中社》发现,东方证券于2025年9月为大鹏工业出具了《发行保荐书》,其中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吕晓斌、李方舟,而这两人此前已被披露因北交所自律监管被列入中证协C类名单(处罚处分类),这一现象使得市场将自律监管与大鹏工业项目相关联。
大鹏工业的IPO之路可谓十分坎坷。作为一家专注于工业精密清洗设备研发制造的企业,大鹏工业最早于2020年首次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经历一番波折后,2023年6月,公司转战北交所,并将保荐机构更换为东方证券。
2024年,受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的影响,大鹏工业两度中止IPO进程并更换会计所,直到今年8月15日,经历了五年长跑后,大鹏工业终获审核通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交所对东方证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时,大鹏工业的IPO申请实则已通过上市委审议,这也反映了北交所“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关于大鹏工业的IPO详情,请参见《财中社》之前的文章:《大鹏工业:经营现金流下滑超80%,客户依赖和回款难无解》。
监管多次点名
这并非近年来东方证券首次因投行业务被监管关注。
今年4月17日,深交所就对东方证券及两名并购项目主办人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当时涉及的罗博特科(300757)重组案中,上市公司未在重组报告书中及时披露前期相关并购信息,东方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相关协议的签署,但未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而早在2024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曾对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质控负责人张瀚出具警示函,其中提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和内核人员交叉混同、部分项目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等问题。
2024年,东方证券完成对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吸并,从当年9月起,东方投行的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而在业务整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管理与风控不到位,或许是其投行业务屡遭监管关注的原因之一。
除投行业务外,东方证券的营业部也屡次出现合规问题。
2025年6月3日,湖北证监局对东方证券武汉三阳路证券营业部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经调查,该营业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员工展业行为,营业部原负责人徐武军未按照公司规定履职、违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个别员工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
类似地,2025年4月21日,江苏证监局对东方证券江阴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马海雄出具警示函,其在为该营业部从业期间,为客户借用他人股票期权账户提供便利。
业绩高增与合规风控的失衡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在频频遭遇监管处罚的同时,东方证券的业绩却表现亮眼。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01亿元,同比增长38.8%;归母净利润34.6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4.02%。更引人注目的是,其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025年上半年达7.20亿元,同比增长31.62%。其中,股权承销规模大幅提升,Wind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股权融资10单,发行数量位居行业第6;债券承销总规模2779.48亿元,同比增长28%,市场排名第9。
业绩的高增长与合规风控问题的频发,形成了鲜明对比。业绩高光的背后,东方证券的合规管理体系正面临全方位考验。在监管机构不断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今天,券商如何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这是每家券商都必须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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