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土地集团收购22.01%股权通过反垄断审查 山东省国资委入主在即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杨楚欣 2.8w阅读 2026-05-12 09:43:48
5月11日,嘉华股份(603182)发布公告,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

5月11日,嘉华股份(603182)发布公告,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与张冠玲等9名转让方签署协议,拟协议受让公司22.01%股份(3622万股)。

同日,转让方及股东YUWEIWU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张冠玲等5人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土地集团,实控人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同日,公司与土地集团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定增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143万股,土地集团拟全额认购定增,完成后持股将升至31%,持有5765万股。

公告中提到,2026年5月11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决定书,确认对土地集团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这标志着公司可以实施集中。后续的协议转让及股票发行仍需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6年一季度,嘉华股份实现收入4.17亿元,归母净利润27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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